海外职院学[2021]30号
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系部:
为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综合测评工作
各系部按照《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的规定,组织2021届毕业班学生做好评审工作,布置毕业生填写《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“优秀毕业生”推荐登记表》(附件1)材料,提交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外语水平等级考试、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。并于5月30日前完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提交工作。
二、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
各系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,严格掌握评选标准,保证质量,所评选的优秀毕业生数不得超过各系部总毕业生人数的5%,详见《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2)
三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
各系部根据《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办法》(详见《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手册》中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进行评选。
四、评选工作要求
1.坚持标准、严格程序。在综合测评及评选工作中,必须坚持标准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严格实行公示制度,经系部内公示不少于3天,无异议后,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结果。
2.认真审查、覆盖全程。在进行“优秀毕业生”资格审查时,要认真对申报者的全程学习情况、违纪情况等进行审查。
3.依规执行、严肃纪律。获得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情况,一经发现,除按规定处理外,在离校时撤销其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。
4.树立典型、大力宣传。各学院应以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工作为契机,强化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,大力宣传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表率作用,全面推进毕业生整体工作,确保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安全文明离校。
5.权限下放、有序评选。优秀毕业生评选权限下放至各系部,请各系部根据上述要求有序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学生处会对相关工作实施审核督查。
五、评选结果报送要求
1.系部所评选出的人选,须认真填写《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“优秀毕业生”推荐登记表》(附件1)。
2.系部指派负责人填报《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》(附件3),评选名单需排序,各栏目所填内容应按样式规范、统一,同时以系部名称+文件名的形式发送电子版至1601332050@QQ.com。
3.评选结果名单需公示3天,于5月30日下午15:00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学生处,纸质版的《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》须有系部书记签字、系部盖章方有效。
联系人: 符老师 电话:13976625185
海南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
学 生 处
2021年5月19日